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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男孩未完成作业被扇“13个”耳光 温岭幼童被揪起耳朵离地20厘米,老师无罪释放 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会议召开 专家教授和法官期待给孩子一把保护伞 从河北邢台8岁男孩未完成作业被扇“13个”耳光,再到温岭幼童被揪起耳朵离地20厘米……频频发生的虐童事件,如何破解? 昨天,在三八妇女节前夕,“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会议”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律界专家、教授以及全省法院部分民庭法官在关注妇女权益的同时,更多地将目光投到可爱的孩子身上。 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说,去年我省共审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刑事案件3242件,其中,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32件,判处犯罪分子426人,全省法院也都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类刑事案件的审理力度,对家庭困难的女性犯罪案件尽力提供法律援助,虽然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还面临着许多亟须解决的法律问题。记者 鲁燕 专家认为儿童保护立法界定不明确 可学习美国经验或建立强制举报制度 【关键词】:校园虐童 【案例一】 从河北邢台8岁男孩未完成作业被扇“13个”耳光,到山西太原一女童只因不会10加1算数,10分钟被老师打70下耳光,再到温岭幼童被揪起耳朵离地20厘米。这些令人发指的虐童行径,无一不在刺痛着社会的神经。 【结果】 温岭虐童案中的施虐教师虽以寻衅滋事罪被刑拘,但最终被无罪释放。 【真空】 “虐童”难入罪 郑州中院的芦祎法官说,温岭女老师够不上虐童罪,是因为主体不对,法律规定的仅限于“共同的家庭成员”的虐童行为,而这个是老师。故意伤害罪也够不上,因为受害的孩子伤势没有达到轻伤以上的标准,这个老师只是提了孩子的耳朵。 可是,对孩子的精神伤害是无法估计的,幼小的儿童也有独立的人格尊严。现在幼儿专家都说多鼓励孩子,对孩子的情商,智商有益处。 【疑惑】 虐待罪如何界定?犯了罪应受到怎样的惩罚,由谁来惩罚?教师等专业人员如果出现虐待孩子的行为,其未来的专业前途是不是应该受到限制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法律、法规、政策等来进行具体明确的规范。 【观点一】 儿童保护立法界定不明确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芦祎和张林利: 教师在幼儿园的封闭环境里,对尚不具有自主意识的幼儿实施暴行,主要还是侵犯幼童人身权的问题,应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来进行追究,才顺理成章。 立法的空白使司法部门无从对施虐教师的行为对号归罪,法律的漏洞为施虐教师提供了免受惩罚的“通行证”,这是立法的遗憾。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体罚学生”、“侮辱学生”这几个用语都是比较空泛的,教师怎样的动作算作是“体罚”,怎样的语言又可以称作是“侮辱”?《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规定。 【观点二】 防止虐童,借鉴美国经验 芦祎说,美国的反虐童体系是儿童保护措施最发达的国家。 在认定虐待的种类上,美国各州都大同小异,基本认定有6种对儿童的虐待和忽视:第一是对儿童的身体伤害,包括孩子被打青紫了,骨头被打折了,或被打死了。无论是拳打脚踢,还是棍棒相加,或用手捏拧等都是虐待。不管主观意图是什么,只要造成了孩子的身体伤害,就是虐待。此外,对孩子的忽视和对儿童的性虐待等都能构成虐童罪。 【观点三】 设立强制举报制度 通过法律规定“监护人、近亲属、医生、教师、司法工作者负有强制举报义务,一旦有理由相信或者怀疑,儿童受到虐待,就要向司法机关报告,否则要受到行政处罚,赔偿他们因不报告而给儿童带来的伤害。”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或举报后,就应当立即立案,进入刑事侦查程序,不能以缺乏证据为由拒绝立案。”只有完善虐童行为的发现机制,当一名警察看到儿童被单独留在轿车内会立马警惕起来;当一名老师看到学生身上有瘀伤会询问并报警,才不至于使虐童行为的追责规则成为一纸空谈。 如我国有举报制度的话,那么第一时间治疗孩子的医生,会有警惕性,为什么受的伤;还有那个温岭老师虐童,另一位拍照的老师就有义务举报。 专家建议 扩大“虐待罪”适用范围 敬老院、医院虐待老人 也适用“虐待罪” 【关键词】:家庭虐童 【案例二】 这两天国人的心情都无比的沉痛,当得知长春两个月大的婴儿被人活活掐死埋雪地里,很多人都哭了。 【观点一】 悲痛过后,更应反思父母的责任和儿童保护立法 芦祎说,她也是位3岁孩子的妈妈,听到这个婴儿被掐死的消息,也是无比的震惊,这几天她也留意了网上大量网友的留言,很多人也都指责孩子的父母:“父母把两个月大的孩子放车里,家长咋想的。” 而事实上,父母确实有过错。 但是芦祎说,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健全的话,这样惨痛的事情就可能不会发生。 她说,如果在美国,根本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家长把一个两个月大没有任何自我保护意识的孩子留在狭小的空间,将孩子置于一种危险的境地,留在车内,父母是有虐童行为存在的;同时,单独将儿童留置在家里或车里,这是一种忽视范畴内的虐童行为。 如果在美国,情节严重的,还是多次,那么孩子就有可能强制从家里带离出来,被带到社会上更安全的服务机构看管。 对孩子的忽视有如下表现,如不给孩子饭吃,不提供睡觉的地方,不给孩子看病,不让孩子上学,不监督孩子的安全,对孩子的情绪不闻不问,不提供心理治疗,让孩子喝酒或用毒品,这都属于忽视范畴。 【观点二】 扩大“虐待罪”适用范围,对敬老院虐待老人也都适用 将虐童行为列入刑法予以规制,对虐童者施以刑事制裁已成为当务之急。但增设虐童罪并不能囊括目前社会上的所有虐待行为,诸如敬老院、医院可能发生的对老人的虐待行为,而扩大现有虐待罪的犯罪主体则可以做到。线索提供 志平 芦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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