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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怎样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 人选:全国政协主席等候选人名单如何形成? 2月26日至28日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拟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等。 3月9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了选举办法(草案)、新一届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建议人选名单(草案)。 随后举行的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下午,全体委员进行了小组讨论。 11日上午,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举行,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委员意见,通过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的办法。参加选举的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总数的半数,即为当选。 选票分为两张:一张是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一张是选举常务委员。两张选票在同一票箱依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赞成票:不需要在选票上作任何符号。 反对票:如果反对选票上某位候选人,需要把该候选人姓名右边的长方形小白框涂满黑色,还可以另选他人,但另选人的数量不能超过被反对的候选人数量。 弃权票:委员需要把该候选人姓名右边的椭圆形小白空涂满黑色。 监票:监票人由每个委员小组推选1人,共58名,大会主席团从中指定两名总监票人。已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投票:选举大会会场共设23个票箱,委员按照座区和指定的路线分别到票箱投票。那么,谁将投下第一张选票?监票人将最先投票,随后其他委员按工作人员引导依次投票。 计票: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将电子选举系统统计的收回选票张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计票结果在大会现场口头宣布与大屏幕显示同步进行。 据新华社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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