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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2岁女孩 “被嫁”给28岁男人 这个发生在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一个村庄的故事,并不是一件乡村喜事。事件背后,是一个贫困的乡村离异家庭以及留守儿童遭遇的尴尬困境。 要不是因为母亲去世回家奔丧,黄梅或许至今都还不知道,12岁的大女儿小丹已经“嫁人”。 像当地许多少男少女一样,黄梅与前任丈夫王阳在一次乡镇集市上相识、相恋。6年恋爱后,1998年两人喜结连理。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叫小丹,小女儿叫欢欢。 小女儿出生后,王阳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两人的争执也越来越多。 两人开始提出离婚。2008年,两人协议离婚。大女儿小丹抚养权判给爸爸王阳,小女儿欢欢则跟着妈妈黄梅。得知妈妈和妹妹要走,小丹哭着央求黄梅带着她一起走。 “我真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孩子。”黄梅不得不只带女儿欢欢离开,小丹只有跟着爸爸王阳生活。由于王阳常年在外打工,小丹一直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我恨妈妈。”而小丹嘴里始终重复着这句话。小丹口中对黄梅的“恨”,从她带着小女儿欢欢离开时就存在了。 因为小女儿监护权判给黄梅,与小女儿生活在一起,这让小丹觉得黄梅“不要自己,只要欢欢”。黄梅说,这应该是小丹“恨”自己的原因。 2013年1月,黄梅接到母亲病危消息后,立即赶到家中照看。第二天早晨,母亲就因病去世了。 母亲的葬礼,在一周后举行。葬礼结束当天,刚刚哭完的黄梅还没有缓过神来,从邻近陇脚乡大坝村赶来参加葬礼的王大民把黄梅叫到一边。“嫂子,我跟你说个事情,小丹被卖到岩脚寨去了,嫁给一个28岁的男人,你一定要想办法把她救出来。” 这个叫王大民的男人是黄梅的小叔子,女儿王小丹的亲叔叔。 据《黔中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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