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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8日17时许, 二七区大学路一家加油站。 一中年男子开了一辆外地轿车进来了,让营业员为他加满一箱汽油。“油还未加满时,该男子大方地掏出了3张百元钞,让加油站女工作人员小耿收钱,小耿熟练地为他找了零钱。”该加油站工作人员说。 “呀,不好了……”就在轿车打着引擎即将启动时,中年男子忽然又走下车,声称自己刚才付款的百元钞中,有一张记录有自己的重要信息,央求加油站小耿找出来换一下。 小耿信以为真,打开满满的收款包和中年男子一起反复寻找。 最后也没有找到有标记的钞票,中年男子歉意地说可能自己记不清了,然后驱车而去。 据加油站小耿说:“当时我正忙着给其他车辆加油,没注意包里钱数的变化,空闲时才感觉收款包有点异样,急忙查对营业款,发现收款包内的3200元现金没了。” 警方调取相关视频资料,很快锁定了汪某和其驾驶车辆的行踪。 同年10月12日,民警在山东省一家宾馆内将49岁的汪某抓获,赃款3200元全部退还。 他玩了一招“遮手法”,前手在小耿的收款包里假装慌乱找有标记的钱,后手暗里飞快拿钱。法院判决,汪某因盗窃罪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线索提供 丁华峰 王帅 有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谓不择手段,啥理由都能编出来,这就需要我们特别注意 我的钱上有重要信息 推荐词 记者 鲁燕 在二七区法院为您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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