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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知道自己是在逃人员,你说我还会来这补证?”
这个问题,你问谁呢
来,先铐上吧

“我要知道自己是在逃人员,你说我还会来这补证?”

这个问题,你问谁呢

读者来电

昨日3点20分,交巡警六大队崔战立警官来电说,一名网上逃犯到队里办理业务,被他们抓住了。

记者 张玉东/文

周甬/图

致人轻伤立案,想着私了没事了

昨天下午,平顶山的张龙因驾照丢失到交巡警六大队补办驾照。六大队车管中队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很快发现,网上竟有张龙是名在逃人员信息,工作人员遂联系同事将其控制。

张龙,1988年生,老家在平顶山卫东区。

身上有酒气的张龙说,驾照是在郑州办的,前段时间丢失,又快到审核期限,所以才来郑州补办。

“我要知道自己是在逃人员,你说我还会来这补证?”张龙说,前段时间,他在老家开了一家夜店,因为另一家店的员工老往他们店门口倒垃圾,双方发生口角,大打出手。

张龙说:“当时对方人多,连厨子都上了,我拿着凳子乱砸,反正都受伤了,对方伤得重些。后来,我让姥爷去和对方私了,对方要7万,家里给了4万,我只知道事情已经私了,别的都不清楚。”这段时间他在湖南打工,刚回河南。

警方提供了张龙的在逃人员信息,案件类别为“故意伤害案”:2012年9月19日凌晨5点左右,平顶山市湛河区西苑小区“洛阳王胖子烧烤店”员工与“湖南阿龙烧烤店”员工因倒垃圾问题发生争执并引起打架,双方均有伤情,经法医鉴定,“洛阳王胖子烧烤店”员工库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律师看点:“私了”了,为啥还被网上通缉?

河南金纬律师事务所冯焱燚说,在刑法上,对刑事犯罪有两种,一种是公诉案件,一种是自诉案件。

一般轻微的刑事犯罪属于自诉案件,比如故意伤害轻伤、侮辱罪等,自诉案件当事双方可以和解,和解之后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对公诉案件,就是一些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不允许当事双方和解,即使和解也是无效的,也同样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比如故意伤害的重伤、盗窃、抢劫等案件。

针对自诉案件的和解,如果警方已经立案,双方的和解一定要通过警方进行,或者把和解的结果告知警方,警方在没有掌握双方和解的真实情况,还是要继续侦办这个案件。

随后,记者与办理此案的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第三分局王警官取得联系。他说:“所谓的私了,就是我们所谓的调解解决,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关于该案件的调解字据、证明。在张龙逃跑后,我们已多次到他家里进行走访劝说其回家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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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022 2013-03-29 00:00:00 五 来,先铐上吧KeywordPh“我要知道自己是在逃人员,你说我还会来这补证?”
这个问题,你问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