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 若无法律保障 法官的子孙也会被冤枉 “浙江叔侄冤案”历经10年终于沉冤得雪,张高平叔侄走出监狱后,日前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在重审的法庭上,张高平对法官们说了这样一段话:今天你们是法官和检察官,但是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和检察官,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也可能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 张高平说:“我希望你们出台相关的合理政策,完善司法制度,不再出现我这样的事。” 冤案经过: 2003年5月18日晚,17岁的王某搭乘张辉、张高平叔侄驾驶的货车去往杭州,两人将王某搭载到杭州后前往上海。王某于次日早晨被人杀害。 2004年4月21日:杭州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据《新京报》、央视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