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4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司法部: 强制隔离戒毒 应书面通知家属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司法部日前发布《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明确戒毒人员入所后,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书面通知其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戒毒人员入所之日起5日内发出。该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核对戒毒人员身份,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填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健康状况检查表。戒毒人员身体有伤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记录,由移送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和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予接收。中新 |
3上一篇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