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州原市委副书记
受贿百万获刑五年
广东连州市原市委副书记罗门生涉嫌受贿人民币119万元、港币20万元落马。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通报,该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受贿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罗门生,男,汉族,1962年8月9日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自2007年1月起,分别担任连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连州市委副书记等职务,2012年5月1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被依法逮捕。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