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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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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被公诉
【收受贿赂】巨资“打捞”落马官员【玩弄女性】情妇达到两位数【“带领”腐败】牵出铁路系统9起腐败案
丁书苗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据新华社电 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10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小知识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节选):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刘志军案相关进展

2011年2月12日: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1年2月12日:中央已决定免去刘志军党组书记职务,盛光祖接任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

2011年3月: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已被停职审查

2011年6月22日:中纪委称刘志军案仍处调查期间

2011年6月:原南昌、呼和浩特两地铁路局长邵力平、林奋强被调查

2011年12月28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称刘志军张曙光对7·23动车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2年5月28日:中央开除刘志军党籍,认定其道德败坏

2013年4月10日: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提起公诉

◀刘志军过往语录

刘志军2010年在广州春运现场回应乘客实名制质疑:

实名制之所以要试点,没有全面推开,就是因为有相当一部分旅客同意,也有相当一部分旅客不同意,我们是顺应了部分旅客的民意。

刘志军在部署铁路反腐工作时说:

领导干部要管好亲属,不利用自己的影响谋取私利;管好下属,有不好的苗头及时提醒、敲打;有党性原则和法纪观念,不能干的事情坚决不干。

刘志军2007年回应买票难问题:

再过三五年,随着铁路快速客运网的建成和技术装备现代化的实现,不仅买票难将得到基本解决,而且旅客乘火车出行会更加舒适、快捷和方便。

◀刘志军案牵出的其他铁路官员

张曙光 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

苏顺虎 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

林奋强 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

邵力平 南昌铁路局原局长

闻清良 昆明铁路局原局长

罗金保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

郭文强 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原副部长

马俊飞 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

刘西林 广东铁路城际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

“刘跨越”身上的四大标签

■延伸阅读

刘志军案情揭秘

【滥用职权】

帮丁书苗非法获利30亿

民营女企业家丁书苗,被认为是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2011年1月,丁书苗被带走调查,当年2月中旬刘志军落马的消息即被公布。

调查显示,丁书苗通过刘志军非法获利30亿余元。

丁书苗与刘志军的合作,主要是通过干预招投标。方式是,由丁书苗指定相关国有企业,刘志军帮助这些企业中标,丁按照工程标的额1.5%~3.8%的比例收取好处费。

刘志军先后干预了50多单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丁书苗指定的20多家国有企业中标,工程标的额超过1700亿元。丁书苗共得“好处费”24亿余元。

此外,丁书苗还成立多家高铁企业,通过刘志军,牟取暴利。

【收受贿赂】

巨资“打捞”落马官员

除帮助获取巨额财富,刘志军还提拔重用丁书苗推荐的干部。刘志军落马后,他长期帮助丁书苗的“动机”问题,一直被媒体关注。

根据记者掌握的信息,刘志军落马后曾说,他帮助丁书苗把企业做大做强,是为自己的仕途打造经济基础,以备在他需要的时候,丁书苗能为他奔走,并用金钱铺路。

丁书苗之外,刘志军还大量收受铁路系统内部人员贿赂。

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等10名铁路系统领导干部及民营企业家,先后向刘志军行贿共计1480余万元。涉及晋升职务、中标工程、安排车皮计划、采购设备等方面。

字画、金银制品、玉石、手表等也是刘志军长期收受的物品,据悉他接受的近200件贵重物品,价值1300余万元。

此外,与刘志军相关的另一事件也再次被媒体关注。刘志军之弟刘志祥曾任武汉火车站站长,因雇凶杀人、贪污、受贿4000多万元,2006年被判死缓,据报道,刘志祥后被改判16年,而他在狱中仍能介绍铁路工程。

【玩弄女性】

情妇达到两位数

在得到数十亿元的利益后,丁书苗不仅以金钱帮助刘志军满足权欲,还“兼顾”了色欲。

调查显示,2003年至2009年间,刘志军在豪华酒店、高消费娱乐场所等先后“嫖宿”多名女性,这些女性由丁书苗出资安排。

据媒体此前的消息,刘志军的情妇达到两位数,丁书苗是主要介绍人。丁书苗给刘志军介绍了多名年轻女子与之发生关系,其中包括由她投资拍摄的电视剧剧组演员。

刘志军还是一个迷信的人。为求“平安”,他长期在家烧香拜佛,还在办公室里布置了“靠山石”。一些项目的开工竣工,刘志军都会请“大师”选择黄道吉日。

【“带领”腐败】

牵出铁路系统9起腐败案

刘志军又被人称“刘跨越”。

2003年刘志军任铁道部长后,搁置了铁道部原本在推进的网运分离改革,拒绝打破垄断,提出铁路要跨越式发展,并由此得名。

一些铁路建设项目被擅自提高了运行时速建设标准,一些项目被扩大了建设规模,压缩了建设工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

据悉,刘志军落马后,曾有自我检讨,认为他追求跨越式发展提出的一些目标,实际上违背了路情、国情。

2011年12月28日,“7·23”甬温线特大事故调查组报告公布,国务院常务会议认定刘志军负主要领导责任。

刘志军案发后,牵出了铁路系统的系列腐败案。

2011年2月12日刘志军案爆出,半个月后,2月28日,铁道部宣布,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已被停职审查。

包括张曙光在内,9起铁路系统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被查办。其中涉及6名正局级、3名副局级官员。

刘志军案还涉及数家中央企业。国资委纪委曾发文,2012年7月20日对5家央企进行1个月的集中教育整治。

调查显示,这5家央企涉及刘志军案。5家央企为,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新京报》、《京华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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