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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偃师市发布了山化镇东屯村家畜不明原因死亡事件调查最新进展,初步认定金氟化工厂5号车间2013年4月15日发生了泄漏,泄漏主要物质为氯乙酸甲酯和氟乙酸甲酯,这些对眼睛、皮肤、呼吸系统等有强烈的刺激性作用。 偃师方面称,经专家组和公安部门多方调查、取证、问询,当地金氟化工厂相关人员已承认事发当日该企业出现了有毒气体泄漏。 2013年4月14日13点半,该企业开始投放生产原料,当日16点30分开始加热反应;4月15日凌晨0点30分左右发生了反应釜物料泄漏;泄漏位置在反应釜与搅拌器结合部位的密封处。当班人员郭某某发现反应釜漏气后关闭了一楼配电盘的电源,并叫上当班的王某某,两人向主管厂长刘某某请示后,王某某戴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车间,发现循环冷却水管道破裂漏水,王某某关掉了循环水泵,两人查看设备已经停止漏气后,离开了现场。 专家组根据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确认事发当时该企业泄漏的物质主要为氯乙酸甲酯和氟乙酸甲酯。 其中,原料氯乙酸甲酯侵入途径有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对眼睛、皮肤、黏膜和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产品氟乙酸甲酯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但易燃,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是有毒液体,具有乙酸乙酯的气味。氯乙酸甲酯毒性较低,氟乙酸甲酯毒性相对较高;两种物质常温下均是液体状态,气体状态下相对空气密度比较大,分别是空气密度的3.8倍和3.3倍。参考气象部门提供的当时气象资料,4月15日0点到1点,风向北转西南偏南风,风速0.6m/s,天气晴朗。风速较小,泄漏的物质相对于空气较重,泄漏的物质沿地面扩散。 联合专家组依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经过分析论证,初步认定金氟化工厂5号车间2013年4月15日发生了泄漏,泄漏物料中含有毒性物质。郑州晚报记者 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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