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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常务副院长: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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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常务副院长: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

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德咏对如何防范冤假错案撰文。

文中提出,一段时期以来,相继出现的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不妥当应对,将严重制约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的时候。

文中分析了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古今中外,冤假错案都难完全根除。冤假错案的发生原因很多,故意陷人入罪者有之,认识错误者有之,能力不强者有之,技术落后者有之。在当今中国政治清明、能力增强、技术进步的社会条件下,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冤假错案概率越来越小。纵观已发现和披露的案件,冤假错案的形成主要与司法作风不正、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以及追求不正确的政绩观包括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有很大关系。

现实的情况是,受诉法院面临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合理怀疑、内心不确信的案件,特别是对存在非法证据的案件,法院在放与不放、判与不判、轻判与重判的问题上往往面临巨大的压力。应当说,现在我们看到的一些案件,包括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审判法院在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人头早已落地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和压力,法院对这类案件能够坚持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已属不易。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法院虽在防止错杀上是有功的,但客观而言在错判上又是有过的,毕竟这种留有余地的判决,不仅严重违背罪刑法定、程序公正原则,而且经不起事实与法律的检验,最终将会使法院陷入十分被动的地位。冤假错案一旦坐实,法院几乎面临千夫所指,此时任何的解释和说明都是苍白无力、无济于事的。

文中强调,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据《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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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107 2013-05-07 00:00:00 二 最高法常务副院长: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KeywordPh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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