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4版:时政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公路收费
最长不超25年
各地信访排名
已停两个多月
美发布中国军力报告
内容来自军事网站论坛
财产申报不实官员
先予停职
进口奶粉,不按中国标准就不合格
铅笔作画,“良官骂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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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改
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公路收费
最长不超25年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改

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公路收费

最长不超25年

昨天,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意见稿还规定,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但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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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683 2013-05-09 00:00:00 四 公路收费<BR/>最长不超25年KeywordPh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改
今起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