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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蓝天”工程白皮书(2013~2015)》发布之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已经关注到环境污染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郑州市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和郑州市人大代表都提出了关于治理环境污染的议案建议。 郑州晚报记者 李萌 代表建议加强对影响PM2.5因素的管控 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在北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时候说,他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了自己的代表议案提交大会。 白红战说,PM2.5的主要影响源有四个方面:汽车尾气、工业废尘、燃煤烟尘和工地扬尘。“我提的议案主要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涉及汽车尾气的一些法律条款。因为PM2.5是最近几年才提出来的,所以在新形势和新任务下,我们要提出新的法律条款对污染问题进行规范。”他建议要从四个方面完善《大气法》中机动车污染防治内容:第一,从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使用、检测、维修、报废以及油品等各个环节,全面考虑机动车污染防治问题,完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第二,应增加黄标车限行、老旧车辆淘汰、城市机动车总量控制,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等综合性措施,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宏观管理。第三,要增加对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车辆不进行环保定期检验,超标车辆在限期内不治理等行为的处罚,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机动车环保监测维护制度,通过明确的法律责任增强法律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第四,防治机动车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环保、发展改革、 公安、交通、商务、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法律条文对部门职责要有明确的规定,使各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实现对机动车污染的有效控制。 人大代表建议对《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 在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七件议案其中之一是张宏安、赵军伟、皇甫立志、陈明、刘明霞、邵翠霞、周淑鲜、高天增、耿新美、任慧军、孟月娥等11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大环境监控治理力度,提高郑州地区空气质量的议案”(A006号、A022号、A033号、A037号、A054号、A057号、A058号、A077号、A091号、A101号、A113号十一案并一案),列为议案交有关部门办理。 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严格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是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美丽郑州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大范围的雾霾现象频发,大气污染已直接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大环境监控治理力度迫在眉睫。建议应尽快对《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空气质量监测的目标任务。完善监测体系和监测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向低能耗、零污染、高技术含量转变。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有效改善郑州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 修订《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作已纳入年度立法计划 在昨日的“郑州环保世纪行”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燃煤锅炉拆改现场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李艳告诉记者,随着公众对环境污染越来越关注,并且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关于修订《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因此今年将修订《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作纳入年度立法计划。 “此次通过2013年‘郑州环保世纪行’,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度调研和论证,并结合郑州的实际,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地方性法规。”李艳说,2005年我市出台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些内容需要进行修改,今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也将进一步做好修订《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作,通过地方性法规更好改善城市环境,建设美丽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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