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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又能怎样” 当年办案“女神探”仍任原职 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冤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张辉和张高平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获知这个结果,后续的一些事宜已经全部委托给律师处理,他们已不愿再过问此事。 不满意又能怎么样? 20日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张高发的家时,张高平叔侄俩都在屋子里,想与张高平聊上几句很难,刚通完话手机又响了。“从早上到现在,接了很多媒体记者的电话。”他说,他也是当天才知道的消息,赔偿结果是律师通知哥哥张高发的,钱还未拿到,也不想去拿。 接受电话采访,张高平一遍遍重复着同样的几句话:“我有什么满意不满意,我满意又怎么样,不满意又能怎么样?我不关心这个,现在关心的是找工作。” 记者了解到,4月26日,张高发披露叔侄俩提起702万元索赔,遭到了律师的反对,认为很多要求不符合法律框架。5月2日,张辉、张高平分别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浙江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两人共申请国家赔偿金266万元。其中,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0万元,律师费10万元,低价转让的解放牌大卡车赔偿15万元,扣押的两部三星牌手机赔偿1万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日立案。 “案件审查期间,我们分别要求增加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并增加3万元的医疗费赔偿请求。”张辉说。 “买套房子就没有了” 但浙江省高院作出的赔偿决定,与张高平叔侄近300万元的赔偿请求,有了很大的差距。 “十年冤案,回家连房子都破败了,如今连房子都没得住。”张高平说,再说100多万元能干什么,买一套房子就没有了。 “那你会继续申诉吗?” “我只是个老百姓,申诉有那么容易吗?我能有今天还得感谢媒体和帮助我的几位恩人。”张高平说,但对这一赔偿结果,他会与律师商量后再说。 从村头转了一圈回到家的张高发,情绪很是低落。面对记者的提问,他没好气地说:“对这个赔偿金额肯定不服。比如律师费10万元,低价转让的解放牌大卡车赔偿15万元,扣押的两部三星牌手机赔偿1万元,这些都是实际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话,那总得有人来赔。” 在记者采访中,张辉话语不多,不停地拨打电话,他向记者表示,得尽快找一份工作,自食其力。“但对应得的赔偿我们还会尽力争取。”他说。 【聚焦办案人】 媒体称“女神探”聂海芬职务未变,仍在一线当大队长 随着“浙江叔侄奸杀冤案”真相的水落石出,侦办此案的“浙江神探”聂海芬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人物。 2003年杭州“5·19”奸杀案发生后,以聂海芬为首的杭州警方办案人员在没有物证和目击证人的情况下,通过“突审”张氏叔侄,获得了该案“无懈可击”的“铁证”。时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的聂海芬,此后又在审查勾海峰的犯罪事实时,“未发现”勾可能是“5·19”案真凶的重大线索。 除聂海芬外,还有多名其他杭州民警既参与了对张辉、张高平的审讯,也参与了对勾海峰的审讯。日前,记者获悉,浙江已成立调查组,彻查聂海芬等该冤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全部司法过程中的涉案人员。 在杭州市政法界,流传着“三大女杀手”之说,其中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的聂海芬队长以漂亮和温柔著称。正是聂海芬的预审结论,推动张氏叔侄杀人案错案办结,随后经公诉、审判两个环节“错上加错”,最终偷走了叔侄俩10年光阴。 不过,在杭州的公安系统,不少人对聂海芬抱以同情和肯定态度。据媒体几天前报道,聂海芬现在的职务仍是大队长,依然在一线工作。据《东方早报》《华西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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