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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实施水土保持办法 开始征求意见 本报讯 中、小学校应当将水土保持知识纳入教育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6月5日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法制办提醒市民,可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阅读该征求意见稿全文,请将意见和建议于6月5日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具体提出建议有4种途径。 1.电子邮件地址:fzbyyy@126.com 2.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450018 3.传真:0371-69699063 4.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河南省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直接在线发表意见。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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