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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里的“守护天使”
6月19日,市救助站首个开放日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
减免税9600元
两年内,全省中小学
配备心理健康教师
“爱心黄手带”
帮助老人回家
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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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主创业
减免税9600元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

减免税9600元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省军区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每年可减免税9600元。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所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税收、小额贷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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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931 2013-06-17 00:00:00 一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BR/>减免税9600元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