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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材教育一审被判向独树教育公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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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材教育一审被判向独树教育公开致歉
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发布暑期行业预警,提醒大家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

“天材事件”追踪

“独树收费高,不如天材更优惠。找陈中数理化,不如找天材教育……”这是2012年暑期发生在河南省教育培训行业内的一起恶性侵权事件。事件发生后,侵权单位天材教育不仅拒绝道歉,还无视教育部门的相关处罚通知。被侵权单位之一的独树教育随即将其告上法庭。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要求天材教育公开致歉。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培训专业委员会也再次发布2013暑期培训预警,要求各会员单位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诚信公约,提醒各位家长自觉抵制非法办学。向勇

本报对“天材事件”的报道

回顾 恶意侵权惹众怒,拒不道歉上法庭

2012年7月,如果你在百度搜索引擎里输入联大教育、大山教育、陈中数理化、独树教育、睿源教育等本市知名教育品牌的关键词,页面置顶前几条显示的不是对应品牌的相关内容,而是“天材教育”的相关文字、电话,点击链接后进入的也是天材教育的网站。同时还伴随着一些恶意的语言攻击,如:独树收费高,不如天材更优惠。找陈中数理化,不如找天材教育等。

事件发生后,引发多家培训机构的愤怒。经商议,同为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培训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的联大教育、大山教育、陈中教育、独树教育、睿源教育、阳光外语6家机构由协会出面,发布联合声明,要求天材教育立即停止侵权行业,公开道歉。

几个月过去了,天材教育虽然停止了在网络上的侵权行为,却始终没有向被侵权的机构作出道歉。为此,2012年8月,河南独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进展 郑州中院一审判决天材教育进行公开致歉

2013年5月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原告独树教育向法庭陈述了诉讼请求、侵权事实,并提交相关证据。被告天材教育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013年6月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天材教育利用百度搜索引擎,拦截独树教育在百度搜索中的结果,导致消费者对两者产生混淆和误认,对独树教育依法享有的名称权造成侵害。另外,天材教育在对外宣传中使用带有诋毁色彩的宣传用语,对独树教育的声誉造成了损毁。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判决被告时代天材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其公司网站首页及郑州分站首页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不少于三十日,并在载有侵权事实的媒体上向原告河南独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公开致歉。同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元。如不服一审判决,双方均可提起上诉。

提醒

诚信办学

抵制非法办学行为

从恶性侵权,到拒绝道歉;从查出非法办学行为,到拒不关门整治;从协会、民办教育研究会的多次劝说,到金水区教体局、郑州市教育局的多次下发停业整顿通知……沸沸扬扬的天才事件已经过去将近一年的时间,但天材教育始终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希望法院的判决可以真正引起天材教育的重视。”在得知审判结果后,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悉,每年暑期都是各类培训纠纷发生的高峰期,为规范暑期招生宣传,维护品牌机构及广大学子的合法利益,避免“郑州天材教育”这一恶性事件再次发生,昨日,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培训专业委员会再次发布2013暑期省会教育培训行业预警通知。要求培训机构依法诚信办学,认真遵守通知内的相关内容,抵制虚假宣传,远离教育欺诈,让孩子在合法和诚信的办学机构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

此外,还提醒家长,目前社会上的培训机构鱼龙混杂,有的只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教育公司,根本没有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教学资质,选择时一定要慎重,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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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362 2013-06-18 00:00:00 二 天材教育一审被判向独树教育公开致歉KeywordPh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发布暑期行业预警,提醒大家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