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食药总局和香港卫生署不能各说各的 □刘鹏(职员) 6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维C银翘片问题初步调查情况称,已对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与香港卫生署发布图片上相同批次维C银翘片进行了抽样检验,未检出非法添加成分。 (6月20日《新京报》) 按道理来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检验是权威的,其“未检出非法添加成分”的检验结果,也足以让广大患者松了一口气。然而,事实上,公众对此却并不买账,甚至不少人开始质疑食药总局的检验结果。 分析起来,公众之所以有如此不正常的反应,无疑是有其原因的。一方面是以往的相关经验表明,内地相关检验标准和要求过低,加上相关机构公信力缺失的问题,检验合格并不代表一定安全和放心;另一方面则是,有关维C银翘片含有禁用成分的问题,尚有许多疑问需要破解。 比如其一,涉事问题维C银翘片是香港卫生署18日在网站曝光的,并称其含有“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两种禁用成分,而次日食药总局的检验结果即表示合格,“未检出非法添加成分”。反应快是好事,但仅仅一个工作日,是不是结论来得也太快了一些。 比如其二,食药总局检验的相关产品是如何取样的?相关检验标准是什么?而香港发现的问题药,其中所含有的“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是可以替代维C银翘片成分“马来酸氯苯那敏”和“乙酰氨基酚”的,企业是否有造假的可能与动机?比如违规使用前者比后者成本低等。相关信息与知识,有必要面向公众进行普及。 比如其三,即便香港涉事的维C银翘片不是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是假药,那么其从何而来,是谁生产的,生产了多少,都销往何处?有多少患者已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或者服从了这批药品,而且又该如何判断真假? 问题的关键显然在于,食药总局和香港卫生署目前为止,依然是各自调查,各说各话。而一件牵连到常用药品安全,牵连到内地与香港两地,牵连到药企信誉甚至生存之事,显然已经不能单纯由哪一个部门说了算。食药总局和香港卫生署有必要相互配合,就相关药品来源、真假、成分等问题做一个详细的联手调查,还公众一个明白。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