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路街道
评选出27家“文明商户”
为增强沿街商户合法文明经营意识和文明经商素质,围绕“人民城市人民管,管理城市为人民”的工作路线,花园路街道联合职能部门,以“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为主题,对辖区约1600家沿街门店进行审核,评选出27家“文明商户”,并对其发放“文明商户”流动红旗。通过评选,引导沿街商户及居民参与城市管理,逐步养成“守规章、讲秩序,爱环境、讲卫生,重修养、讲素质,树新风、讲文明”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通讯员 李玉兰 王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