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34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民政部: 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纳入社保 民政部近日回复全国人大代表王敏刚,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社会福利保障范围。 红头文件中称,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民政部门负责的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而居住在大陆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不属于优抚对象范围。 但尽管如此,民政部还是从履行现有职能出发,给予高度关注,并于最近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有关工作,及时将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中新 |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