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后果有多严重?大学路一公司因为这被工商机关依法罚款4900元。
昨日,记者从二七工商分局获悉,近日,大学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80号院8号楼进行巡查时发现,某有限公司未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置于公司住所醒目位置,二七工商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4900元的罚款处理。
郑州晚报记者 李丽君 通讯员 赵正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