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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奖励公务员下海”,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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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奖励公务员下海”,靠谱吗?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其中在“提供人才智力支持”部分提到,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对有创业项目,符合相关条件并依法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予以批准,不得设置法律规章规定以外的附加条件。

在针对事业单位人员方面,《意见》提到,提出离岗创业申请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主管部门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可以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创新成果创办民营企业的,6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其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这项鼓励公职人员“下海弄潮”的政策在网上引起热议,有人认为可以让更多有经济头脑的人才“人尽其用”,在经济领域发光出彩;也有人认为这样会导致不公平竞争,滋生腐败。

合肥陈伟:推动5年内将退休的公务员提前退休创业,既可以为年轻人腾出更多施展才华的舞台,促进“新陈代谢”,也利于减轻机构膨胀的压力,为公务员实现人生价值提供多元的选择。关键是要严格筛选,离岗有序,管理到位。

安徽周端明:鼓励公职人员下海对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缺乏论证,在距离退休还有5年的时候经商创业,时机是否合适亦值得商榷。要真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应当在税收、融资等方面研究更科学的优惠政策,同时向民营企业开放更多的市场领域。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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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526 2013-07-12 00:00:00 五 安徽“奖励公务员下海”,靠谱吗?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