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上街区房管中心与区发展委联合召开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全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企业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各开发企业在2013年7月1日前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在销售前到区物价局进行销售价格备案,7月1日前已办理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应在2013年8月1日前补办销售价格备案手续;二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三是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实行“一房一价”。任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