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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要求发挥社会监督
外资药价中50%是“公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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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药品降价是大势所趋
国家发改委要求发挥社会监督

葛兰素史克(GSK)高层在被中国公安部约见后承诺将调整运营模式,降低药品价格中的运营成本,以此来降低药品价格。

而此时的外资药企们,在评价GSK的“降价”举动时,保持着谨慎。阿斯利康、安斯泰来、罗氏等多家外资药企22日在接受采访时,均称对于价格问题没有信息可以披露。

继7月14日新华社发文指出GSK药价中的贿金占近三成后,22日,新华社再次发文称,根据在福建进行的调查,药价当中“公关费”占到了50%。

另据2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信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与部分医药价格信息网站负责人就发挥社会力量监督药品价格的情况进行座谈。国家价格司负责人表示,200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对政府定价范围内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三轮全面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最高零售限价主要是“限高防涨”,对流通环节价格行为缺乏有效监督。

毫无疑问,此时药品价格特别是外企产品的药价已成为敏感的话题。

外企药价高的一部分原因源于研发费用的巨大

就行贿对于GSK药价的影响,已被警方带走的GSK中国副总裁梁宏有着自己的判断。梁宏在面对央视采访时说,以商业贿赂为主的运营成本在药价构成中占到20%~30%。梁宏以出厂价140元的贺普丁为例介绍,会议费用占20%左右,利润率占20%左右,不考虑研发费用的药品实际成本低于84元。

但即便扣除行贿的部分,外资药企本身的药价就不低。

22日,有美国制药公司资深员工告诉记者,其实外企药价高的一部分原因源于研发费用的巨大,研发费时费力,以前用“10年10亿美元”来形容一款新药的研发,但是现在10亿美元已不够,而且新药的价格可能还要分摊一些不成功药品的研发费用,比如很多药品已做到临床阶段却失败,其中已投资巨大。

“扣除生产成本以及其他费用等,所得利润未必有外界想象的高。”该员工称。

此外,利润还可能被进一步蚕食,上述员工同时称,国内药企一般都做仿制药,研发投入就小得多,而且外资药品在过去还会遭到在专利保护期内的“强仿”,这难免会冲击外企的盈利水平。

22日,财新网援引一位前GSK高管对外企药品定价的介绍称,一般外企的原研药属于“企业自主定价”和“单独定价”范围,有两种定价模式。

其一是FIRST-IN-CLASS(同类产品中第一个获得上市批准的药物),其定价推算是:以产品出厂价或到岸价作为基数,用周边国家的销售价格作为横向参照,对照企业报表的运营成本。

其二是ME TOO/ME BETTER,定价参照FIRST-IN-CLASS的产品价格,但是不能超过FIRST-IN-CLASS产品。

财新网报道续称,这些产品上市时属于非医保产品,也就是未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由企业自主定价,除个别地区外,不要求企业向价格部门备案。当产品需要进入医保范围的时候,发改委会根据医保的支付能力、产品同类品种的数量、是否过保护期等因素进行价格调整,一般是在企业自主定价上下调15%左右。

“外资药品降价是大势所趋”

需要说明的是,外资药企有主动降价的先例,在2009年版的基药目录中,辛伐他汀(降血脂药物)入选,默沙东将该通用名对应的原研产品“舒降之”的药价,相比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高限价降了超过50%,在多个省份参加招标并中标。不过,默沙东并没有公布这款药此后在中国的销售情况,具体营收情况不得而知。

“现在看起来,外资药品降价是大势所趋,外资企业应做好相应预案。”前述美国药企资深员工称。

7月初,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成本价格调查名单中,共含60家药企,包括GSK在内的多家外企也在名单之列。

某药业巨头的内部人士曾告诉记者,这种调查针对不同的企业,已有多次,可以看作常规化的例行检查。对于外资药企的调查内容,包括它们在国内的生产基地的调查与进口药品的报关单据核查等。

不过,上述美国药企资深员工也说,这些调查属于国家发改委对药价系统掌握的过程,很有可能会据此来进行价格调整。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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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000 2013-07-24 00:00:00 三 国家发改委要求发挥社会监督KeywordPh外资药品降价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