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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发瓜农死亡的“外力”从何而来 □杨兴东(媒体人) 郴州市公安局7月31日晚通报,法医根据尸体检验情况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组织学检验结论综合分析认为,7月17日在与临武县城管人员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8月1日新华社) 尸检结果称,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换言之,邓正加的头部本来就有病。当日之死,是在冲突之下诱发了原来的病情。因为按照郴州当地神经内科专家的解释,脑部畸形血管出血后,“正常情况下总死亡率5%~30%”。 不过,即使这种说法在科学上站得住脚,这样的死亡仍是小概率事件。因为,比之“5%~30%”的死亡率,邓正加仍有高达70%的生还率。但让公众存疑的是,瓜农邓正加缘何“极其精确”地死在了“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之下? 从官方通报来看,这种精确和“外力作用诱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但诚如是,关心此案的民众亦有权利了解,所谓的外力究竟是何种器物所致。外力源头的真相,关系到临武瓜农案的最终定性和量刑。 但目前临武公安局发布的这篇官方通报,并没有给予民众任何交待,目击者所见的凶器“秤砣”更是通篇未提。须知,临武县长早前曾矢口否认此物。现在,通报结果中果然未分析此关键证物于瓜农之死的作用,这令关心瓜农之死的人们,很难排除行政权力之于官方通报的影响。 就我国《刑法》而言,所谓外力诱发他人疾病致死,亦应被追究刑责。根据《刑法》第233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基于法理现实,“外力诱发说”要想说服公众,令家属接受,仍必须给出足够的证据,阐明究竟是何种器物导致的何种原因,使外力作用于邓正加的头部。 湖南临武瓜农死亡事件,从早前的“突然倒地死”到如今的“外力诱发说”,官方态度一再变化。邓正加逝去半月有余,民间质疑仍“众声鼎沸”。在舆论压力的作用下,相关调查取证正在不断深入。而与瓜农之死的惨痛现实相比,截至目前的调查结果仍显单薄苍白。现在,“外力诱发”的源头真相如果仍处于扑朔迷离的状态,由此而引发的后果恐将使瓜农之死事件再添波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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