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征兵办获悉,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出台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今后应征入伍的高校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均可办理入学手续。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而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
办法规定,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高校新生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县级征兵办在新兵办理交接手续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并将相关保留入学资格材料寄送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收到高校寄送材料后于一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通讯员 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