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河南 上一版3  4下一版
广告
我省企业与新疆塔城地区牵手
三本92所院校
征集4669个志愿
我省伤残津贴调整
每人每月最少增加140元
住豪宅开豪车吃低保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我省伤残津贴调整
每人每月最少增加140元

我省伤残津贴调整

每人每月最少增加140元

本报讯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2013年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按照等级对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新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增发部分8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2012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此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其中伤残津贴一到六级,分别为200元、190元、180元、170元、160元、140元。

生活护理费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12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0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75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100元(孤寡老人为120元),其他亲属为8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100元)。

1996年10月1日前(不含1996年10月1日)发生的工伤,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郑州晚报记者 辛晓青 实习生 赵玉龙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487717 2013-08-06 00:00:00 二 我省伤残津贴调整<BR/>每人每月最少增加140元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