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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征求意见 本报讯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条例》,我省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要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者体格检查的,由县级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服兵役义务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或者被批准入伍后拒绝、逃避入伍的,由县级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的应征公民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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