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取消干部病房,天塌不下来
交不起学费不单是父母有责
为“陈宝成事件”寄去祝福
县委土坯房蕴含官场正能量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交不起学费不单是父母有责

个论

含辛茹苦将孩子小柱(化名)供到大学,结果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孩子的学费,父母竟然被孩子告上法庭索要学费和生活费,这是近日发生在连云港市连云区的一件事。经法院调解,案件以孩子撤诉告终,但是留下的思考似乎远没有结束。

交不起学费,把父母告上法庭。闹剧背后,折射的是相关“立人教育”的缺位。1907年,鲁迅先生在《文化偏至论》中说道:人立而后万事举。放之于教育领域,意思就是情商培养高于智商培养,道德建设高于学识积累。简而言之,立人教育就是帮助每一个学生,在成才之前首先成人,做一个遵守公序良俗的公民。

显然,小柱的情商值得追问。当父母因为疾病、贫困而无力支付他的学费,小柱的反应竟然是诉诸法律。这简直让人无法想象,这对父母与儿子小柱公堂对簿的场景。更何况,在一个有着“亲亲互隐”儒家传统的社会,小柱为了自己的大学学费把父母告上法庭,这种行为已是对社会伦理的一次冲击和挑战。

父母交不起大学学费,这事既不需要劳驾法律,也无法可“劳”。按照现行国家扶助贫困大学生的相关政策,本案中的小柱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来缴纳学费,至于其日常的生活费,也有打临时工、周末做家教等多种方式可以解决。更何况,小柱的父母不是有钱不给他用,而是因为疾病、贫困无力支付。这样的官司,即使小柱能赢,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困境呢?

父母当然有供孩子上学的义务,但这种义务也仅仅是出于道德上的。按照现行法律,年满18周岁的大学青年,父母并没有承担学费、生活费的法律义务。小柱将父母告上法庭,虽表明他渴望成才,但也同样说明,他缺乏立人教育,从而导致情商低下,耻于承担自己的家庭义务。

这当然不仅仅是小柱个人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教育部门、学校、老师、家长都负有一定的责任。打开中小学的课程表,语、数、外占据了大半壁江山,至于其他一些利于培养少年心性的课程,要么被挤压进教学时间的缝隙,要么迫于升学的压力直接被一些学校取消。而青少年们回到家中,父母忙于奔波生计,也大多无暇顾及他们的身心。小柱渴望成才,并为此不惜状告父母,恰恰就是多年来功利教育结下的一枚苦果。从这种意义上,舆论场不应仅看到小柱状告父母的是与非,而更应该透过此事,看到立人教育的重要性,从而推动教育回归人性与本真。

□杨兴东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497823 2013-08-28 00:00:00 三 交不起学费不单是父母有责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