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03版:新密金版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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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底片不能无偿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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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底片不能无偿拷走?

日前,记者接到张先生打来的投诉电话,称自己在新密市某照相馆为周岁的宝宝照了一套写真,但当张先生提出要拷贝宝宝所有照片底片时,却遭到店方的拒绝。

店方声称照片版权归店方所有,如果要拷贝底片,张先生则需要另付费用。无奈之下,张先生只能放弃拷贝底片的想法。

张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家住新密的白女士也受到过此类事件的困扰。

去年白女士在所住小区附近的照相馆以399元的活动价给自己的宝宝订购了一套周岁写真套装。在店方出示的合同中只提到照相馆承诺给予白女士包括水晶相册、相框在内共25张照片,并没有提及余下的照片如果白女士需要则需她自掏腰包。

但是在最后挑选照片时,店方暗示白女士如果她想要其他照片,则需每张加付5元,如果想增加相册照片数量,每加一张要多付10元。由于白女士之前有过婚纱照多加钱的遭遇,此次她并没有多选照片。

记者随后也相继走访了新密市几家规模较大的摄影机构,当记者询问摄影结束后是否可以拷贝所有照片时,店员均称可以拷贝,但需要以张计算多付钱。问及原因,店方回应这是行业规定,每张照片都是化妆师与摄影师共同“创意”,属于个人作品,店方有权收取“著作费”。

事后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店方要求顾客有偿拷取底片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费”。

新密金版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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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344 2013-08-29 00:00:00 四 照片底片不能无偿拷走?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