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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期两天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于昨日下午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 本次常委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关于《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表决,通过了《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会后,有关部门将按法定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财政决算和2013年度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形成并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化解和消除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人事任免案。新任职人员接受任命书并举行了就职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对新任职人员表示祝贺,并希望他们在新的岗位上更加努力工作,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政治坚定、品德端正、业务过硬,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官。 郑州晚报记者 李萌/文 通讯员 牛章/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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