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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拉撒都在亭中铁笼里 连日来,不少市民向本报投诉称,淮北街汝河路口北的新华苑小区内,公共凉亭被一个大型不锈钢笼子占用,笼子里圈养了一只猴子。 郑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赵龙翱 文/图 在小区凉亭下养起猴子 昨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赶到新华苑小区。 在1号楼和2号楼之间有一个方亭,亭子下放着1.5米长、1米宽、1米高的不锈钢金属笼,笼下方地面上满是食物渣子、果皮和粪便。 居民称,这只猴子名叫“俊美”,是只成年母猴,主人将其放置在亭中饲养已有一个多月,小区有居民每日都会给猴子喂食。“猴子吃喝拉撒都在亭子里,脏得很,有孩子还被猴子抓伤,居民都不愿往那儿去了,怕有传染病。”市民称。 猕猴被移交至森林公安处 经过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义务救助站工作人员调查,确认这只猕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子主人为非法饲养,决定对猴子进行暂扣。 在小区物业的帮助下,终于与猴子主人王先生取得了联系。下午4点,救助站工作人员与猴子周旋了近15分钟后,猴子钻到了新搬来的笼子里。目前,这只猴子被送至森林公安处暂养。 到林业局办证才能饲养 经了解,猴子的主人王先生没有办理相关饲养手续。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根据规定,个人并非不能饲养猴子,“但必须持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才可以养,这个证要到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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