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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体育教育 我省高校学生体育课不及格不发毕业证 本报讯 800米跑不下来,站一会儿军姿就晕倒了……近年来,学生身体素质每况愈下,为加强我省高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省教育厅制定并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要求各高校落实。 我省要求,校长是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身体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学校体育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各高校要加强体育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学校应建立一年级新生出早操制度,引导其他年级学生积极参加早操。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每周2学时的体育课,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每学年至少要举行两次以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为主题的全校性综合体育运动会。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结果按要求上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并在各院(系)公示。 体育课是学生毕业考试科目,体育课不及格不发毕业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及其他先进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测试达不到50分按肄业处理。 郑州晚报记者 张竞昳 实习生 张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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