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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午,重庆不雅视频案二审开庭,一审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的肖烨、许社卿、严鹏三人出庭受审,该案其余的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等均未出庭。肖烨当庭认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表示愿意继续退出赃款,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辩护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肖烨具有累犯情节的证据不足,并提出本案系分工协作,不宜区分主从犯地位。 2013年6月28日下午,赵红霞、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肖烨有期徒刑10年;分别判处许社卿、严鹏有期徒刑4年、3年6个月;判处赵红霞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处谭琳玲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判处王建军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肖烨、许社卿、严鹏当庭表示上诉。 不雅视频女主角赵红霞是否出庭引起关注。赵的律师张智勇称,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及个人信息,经与赵红霞本人商议,依法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人不出庭的申请。此申请获得了法院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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