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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没被爱过怎么付出爱,我要一点一点赎罪 南京江宁区饿死女童案18日公开审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饿死女童的母亲、吸毒女乐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乐燕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无期徒刑。而辩护律师认为,应考虑其特殊的成长经历,适当量刑。但在庭审辩论中,双方一致呼吁完善立法,应健全社会机制。这起案件,需要的不仅是谴责,更需要改变。 法院: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乐燕为非婚生子女,自幼由其祖父母抚养,16岁左右离家独自生活。有多年吸毒史,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2011年1月乐燕育有一女李梦雪(殁年2岁5个月,生父不详)。2011年起乐燕与男友李某同居,2012年3月育有一女李彤(殁年1岁3个月)。2011年上半年起,乐燕及其男友李某两人共同抚养两名女童。2013年2月27日其男友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服刑,乐燕作为两个女儿的唯一监护人,独自承担抚养义务,但一直怠于履行抚养义务。 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乐燕为两个女儿预留少量食物、饮水后,将两女儿置留家中主卧室内,用布条反复缠裹窗户锁扣并用尿不湿夹紧主卧室房门后,锁上大门离家。此后,乐燕多次从社区领取救助金用于在外吸食毒品、玩乐。明知两个孩子无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乐燕直至今年6月21日案发时一直未回家,最终导致两女童死在家中。经鉴定,两女童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中毒致死的依据,不排除其因脱水、饥饿、疾病等因素衰竭死亡。 查明上述事实后,法院认为:被告人乐燕身为两位女儿的生母,对女儿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明知两年幼的女儿无人抚养照料,其不尽抚养义务必将会导致两被害人因缺少食物和饮水而死亡,但却仍然将两被害人置于封闭房间内,仅留少量食物和饮水,离家长达一个多月,不回家抚养照料两被害人,在外沉溺于吸食毒品、打游戏机和上网,从而导致两被害人因无人照料饥渴而死。乐燕主观上具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两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我要一点一点赎罪 18日上午,就在中国传统举家团圆的中秋佳节前夕,一身黑衣、齐耳短发、素颜黝黑的乐燕出现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前。身材臃肿的她腹部隆起,已然一副孕妇模样。不满22岁的她,被检察机关控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因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了其两名亲生女儿饿死家中的严重后果。 庭审期间,除了在公诉机关出示乐某的两个饿死女儿相关证据时,她控制不住声音哽咽,多次抹泪抽泣之外,大部分时间,乐某的表情都很木然,声音虽然稚嫩却很平静 当日上午的庭审中,孩子的父亲李某没有出庭。 9月18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法医出庭,证实当时两名女童尸体呈风干状态,内脏已分化消失。推断两名女童被发现时已死亡超过两周时间。 检察机关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乐燕无期徒刑。但乐燕辩护律师激辩,称其主观故意不足。 乐燕在最后陈述时,哭着说:“一个从来没得到过爱的人怎么给别人爱。我犯下的错不可饶恕,我很想女儿,但不可能有后悔药吃。我要一点一点赎罪,将来做一个真正的人,这辈子再也不要犯错!” 据了解,乐燕的家人无一人前来旁听庭审。 辩称曾给孩子留下了食物和水 法庭上,女童母亲乐燕不停哭泣。 人民陪审员问她:“你知道什么是爱吗?”乐燕答:“就是给她们最好的东西。”问:“你给了她们什么?”乐燕:“什么都没给。”问:“你现在又怀孕了,打算怎么办?”答:“送给别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我在服刑。” 庭审中,乐燕的情绪两度失控,法官考虑其身体因素,宣布短暂休庭。庭审中她向法庭陈述,她离开家时,为孩子准备了一大袋鸡蛋糕,还有一些零食饼干,又在柜子上放了一壶凉开水。她认为,这些东西足够让孩子充饥。因为大女儿之前自己开过家门跑出来,她怕孩子出去会有意外,于是出门前用尿不湿塞在门缝里,把门关紧。她又用布条把窗户锁扣缠裹包紧,让孩子也打不开窗户。在她看来,这么做只是怕孩子自己开门出去。而这些细节,成了检方指控乐燕“故意杀人”的主要罪证。因为孩子被反锁在家中,几乎没有求生可能。 庭审中,乐燕改称她离家时间是在5月6日左右。但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她最后离家的时间应在4月下旬。也就是说,6月21日民警发现孩子死亡时,中间有约两个月的时间,乐燕没有回家。 控辩双方争论罪名定性与量刑 昨日上午的庭审以控辩双方就乐燕的罪名定性和量刑轻重进行辩论终结。 公诉方认为,乐燕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明知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被害人死亡,仍然采取放任态度,致使危害后果发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乐燕现在身怀有孕,建议法庭量刑无期。 对此,辩护方表示,公诉机关所控罪名证据不足,同时考虑到乐燕的成长环境特殊,以及不健全的社会机制体系造成的一定后果,法庭不应受该案造成的社会舆论所压,需罚当其罪,以帮助、拯救、教育为主。 江苏省和南京市妇联,江宁区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当地社区,以及检察院和基层法院的多名工作人员,到庭旁听此案。同时,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海外的50多家媒体关注和报道了该案的庭审全过程。 新闻背景 2013年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其中一名一岁,另一名为两岁,当时,女童母亲乐燕失踪,父亲李某因容留吸毒者正在服刑。经法医鉴定,两个孩子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致死的依据。舆论普遍认为,两名幼童系因无人照管饥饿致死。 该案因受害人年龄幼小,案情尤其凄惨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谴责。 据当地媒体报道,女童母亲乐燕,22岁,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毒被公安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两名女童饿死当天晚间乐某在一家汉堡店内被警方抓获。父亲李某在今年8月底刑满释放。 9月6日,此案涉案人乐燕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京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开审前,乐燕因已怀孕3个月,被监视居住在南京某宾馆内。 综合新华社、中新 ■相关新闻 父亲出狱见遗体大叫“太狠” 家中昔日3个女人已经不在了。社区将屋内能扔掉的东西全部换成了新的,3个女人生活的痕迹已荡然无存。8月底,被饿死女童的父亲李某出狱后,在这个非常陌生的“新家”内辗转难眠。 9月3日上午,在南京市江宁殡仪馆,当工作人员打开冷藏柜,取出用红布包裹的孩子遗体时,只看了一眼,李某就捂着眼睛冲了出去。“太狠了”,他愣愣地立在门外,突然仰头大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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