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郑荐 上一版3  4下一版
广告
没提房子
“房姐”自辩无罪
戴帽受审
丁书苗当庭认罪
房姐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没提房子
“房姐”自辩无罪
坚称“一人多户口”不违法
巨额购房资金来源仍不详

没提房子

“房姐”自辩无罪

坚称“一人多户口”不违法

巨额购房资金来源仍不详

备受关注的陕西“房姐”龚爱爱案24日开庭。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的审理令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为何一人多户多身份”基本水落石出;而另一个关注焦点——40多套房产的巨额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仍然疑云重重。

龚爱爱的罪名是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同日下午法院审理的还有王红霞、贺亚玲、张和平、张志华等4人涉嫌玩忽职守案,以及张新堂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他们均曾为龚爱爱办理多个身份开“方便之门”。法庭未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公诉方建议对龚爱爱量刑为2年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公众:期待庭审户口、房产都有说法

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因为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并拥有多个户口,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引发社会关注和质疑。

据了解,神木县公安部门于今年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今年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当时身为神木县和榆林市人大代表的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开庭前,在法庭外,聚集了大批媒体和前来听审的群众。记者采访多名前来听审的群众,他们表示,最关心法庭是否能就“房姐”的房产问题有个清楚的说法。

一名专程从神木县赶来听审的村民说,自己与龚爱爱都是神木人,但是并不相识。这次专程过来就是想知道这位“房姐”的房产到底是否是合法的?多个户口是如何办理出来的?

现场:坚称“一人多户多身份”不违法

在庭审现场,龚爱爱的神色比较平静。在庭审中,她称自己并不知道持有多个户口是违法的,这种现象在社会上是存在的。她一直认为户口是公安机关办理的,就是真的。而北京户口是2005年买房时售楼方宣传的,自己并没有主动要求或另外给钱办理。因此,龚爱爱认为,自己并没有伪造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这是户籍管理不完善造成的,并不是个人的错。

公诉方指控称,龚爱爱在出生地陕西省神木县解家堡乡登记为常住人口,在当地办理了居民身份证。2005年,龚爱爱在北京购房时,花费30万元人民币通过售房人张恪(北京另案处理)购买了本人及其女儿的两个北京户口。

2007年,龚爱爱委托神木县公安局政委何生发(已死亡)为其办理了名为“龚仙霞”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该户口在2013年1月19日被神木县公安局注销。2008年,龚爱爱又委托何生发给她办理了一个名为“龚爱爱”的户口,并拿到了与原身份证号码不同的“龚爱爱”居民身份证。该户口已于2012年1月6日被神木县公安局发现重户后注销。

检方认为,龚爱爱的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追踪:尚未发现购房资金违法

针对龚爱爱在北京购房的资金来源问题,龚爱爱及其辩护人称,龚爱爱自2003年起,一直参与煤炭等经营活动,几年间其在北京陆续购房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煤炭经营及工资收入,还有一部分是几个朋友的借款,购房首付款也是分几年才付清的。

截至目前,未发现本案前述起诉罪名以外的犯罪线索,也未接到关于龚爱爱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合同诈骗的举报。 据新华社电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505516 2013-09-25 00:00:00 三 没提房子<BR/>“房姐”自辩无罪KeywordPh坚称“一人多户口”不违法
巨额购房资金来源仍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