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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丁羽心(即丁书苗)涉嫌行贿、非法经营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称,丁羽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以非法运作铁路项目招投标等方式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中,爆出丁羽心为刘志军“捞人”“跑官”被骗4900万元一事,引发舆论关注,记者就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捞人被骗4400万 在24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宣读的丁羽心的供述称,她认识刘志军10多年,刘帮她挣了很多钱。“只要他安排我做的事,花多少钱我都不吝啬。” 2007年底,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宏达被中纪委调查。刘志军担心何宏达交代出自己收受他10万美元的事,让她“想办法尽快把何宏达弄出来”。在女儿侯军霞的推荐下,丁羽心认识了号称“有关系”的刘琳。丁羽心让刘琳尽力去办,费用由她负责。事后,丁羽心先后付给刘琳等人4400万元。刘琳等人后因诈骗罪被查。 2013年8月,法院对刘琳等人诈骗案终审宣判,法院判决认定,刘琳等人根本不认识也没有找所谓“司法机关的关系”,刘琳等人诈骗所得的4400万实际被他们用于投资、公司经营及个人消费。 跑官被骗500万 而另一笔500万元则被丁羽心用于为刘志军“跑官”,但丁羽心同样再度被骗。 相关供述显示,2008年“4·28”胶济铁路事故发生后,刘志军觉得铁路安全事故防不胜防,想离开铁道部到地方任职。2008年下半年,刘志军提出让丁羽心帮助找关系见中组部领导,汇报铁道部的工作。2010年下半年,丁羽心跟其聘用的山西裕丰嘉南铁路公司董事长于振永聊天时提起此事,于振永当即表示认识中组部领导的秘书,可以帮着联系,但需要一些费用。事后,丁羽心向于振永的账户里汇入500万元。 于振永作证时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什么中组部领导的秘书,也没有为丁羽心运作此事,就是想从丁羽心这里获取钱财。 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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