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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论 9月27日,河北省高院二审宣判王书金涉嫌强奸、故意杀人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不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如今看来,王书金案尘埃落定——只待最高法的死刑复核。聂树斌母亲在宣判后呼吁最高法复核时“刀下留人”,并启动聂案再审。(9月28日《南方都市报》) 王书金案这么多年来,之所以备受关注,正是因为和那个真相至今扑朔迷离的聂案之间,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王书金案尘埃落定,聂案再审何时重启?现在就成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聂母的代理律师说,7年来,聂家一直向河北省高院申诉,要求再审聂树斌案,但至今毫无进展。律师曾多次要求查阅聂树斌案的卷宗材料,而每一次都遭到拒绝。这是让人难以理解的。 此事更令人费解之处在于,王书金自归案以来,多次供认自己是聂案的凶手,但是检方却一直极力否认这一点。本次宣判之后,王书金律师表示,“王书金不服裁定结果”,再次表示“我干的就是我干的,你不能让别人背黑锅,这不公平”。凶手“自承其罪”,而检方却似乎唯恐其罪名坐实,不遗余力,力证其“无罪”,这一中国控辩史上难得一见的奇景,竟然持续了六七年。 当然,从“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角度说,关于1994年8月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因“一些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所以法院最终裁定,王书金并非此案元凶,这符合现代法治精神,本是无可指摘的。 可这只是剥离了特定语境的就事论事。王书金犯案累累,依法当诛,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公共舆论眼中的王书金案,其焦点不在于早已认定的王之前背负的几宗命案,而是与聂树斌案出现交叉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 正如聂母所言:“要说王书金不是凶手,那么聂树斌更不应该是凶手。”至少要承认这种可能性,王书金如真不是凶手,聂树斌也可能不是凶手——那么,聂案更有重启再审的必要。王书金案的判定,并不能阻碍聂案再审的重启。换句话说,这两者是并行不悖的。 几年前王书金的供述,让聂案有了“一案两凶”的合理怀疑,甚至让聂案成了“冤假错案”的代名词。毕竟,从动机上论,王根本没有假冒该案凶手的理由。而检方一直抓住不放的如“被害人衣着、身高、作案时间”等细节,也可能由于时间久远或个人记忆混乱等因素出现偏差。何况,检方出示的一些关键证据,也是复印件而非原件,这些是否也给人留下了合理怀疑的空间? 真相不能永远在路上。迟到的正义,有时就是非正义。聂母的代理律师,多年要求查阅聂案卷宗,为何一直得不到肯定的答复?彻查此案的民意舆情,更是沸腾多年,却也一直未得到官方的首肯。 当年此案主要就是根据口供定案,而这必然存在瑕疵。以今日观点来看,就是关键证据不足。如果王书金都能疑罪从无,那聂树斌自然也该享同等司法待遇。因为,定罪标准永远只能是证据而非其他。聂的死亡,不应影响再审程序的启动。 而假如重启调查,最好能异地审理。否则如贺卫方教授所说,当地检方因自身利害而放弃职守,“被告在法庭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的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却千方百计证明那不是被告所犯之罪”,律师跟检方角色“乾坤大腾挪”的尴尬,或许还会重演。 □李晓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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