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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5版:登封播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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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抓小偷,不错! 公开示众,不该! 身为企业保卫科工作人员,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后,本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却擅自将嫌疑人关押,公开示众。10月15日,登封法院以郑建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55岁的郑建强在登封市大金店镇一家煤矿保卫科工作。去年12月6日凌晨,郑建强晚上值班巡逻时,与保卫科其他几名工作人员将正在煤矿院内实施盗窃的闫某当场抓获。几个人将闫某带回保卫科值班室关押。考虑到煤矿近期多次发生被盗事件,为了起到“警示”作用,早上7点钟,几个人商量后用手铐将闫某铐在院内阅览亭栏杆上,直到黄昏。 登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建强伙同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侮辱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应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郑建强系化名) 见习记者 张朝晖 通讯员 赵晓敏 王天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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