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官员强奸幼女
仅获刑5年
案件发回重审
17日,云南昭通中院指令大关县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该县前官员郭玉驰强奸幼女案,原判附带民事部分与该案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此前,郭玉驰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昭通人民检察院以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向昭通中院提出抗诉。
2013年8月24日晚,时任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郭玉驰见到一名幼女(2009年出生)在路边玩耍,遂起奸淫之心,便将其抱至家中实施奸淫。随后,郭玉驰被捕并移交检方起诉。检方起诉建议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至5年。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