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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的老周想要回工作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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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9年回来,单位不要他了
工作没了,婚也离了,官司一打就是好多年
55岁的老周想要回工作和工资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10天内给结果
张立勇接访案件当事人。

借调9年回来,单位不要他了

工作没了,婚也离了,官司一打就是好多年

昨天下午,在郑州中院9楼东会议室,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接访案件当事人。

55岁的老周向张立勇说了自己的官司,他向单位要工资、工作的问题已经奔波10多年了,婚也离了,容身之处也只是在北环附近租的一间小房子……

张立勇听完他的遭遇后,当即让办案法官尽快落实老周的问题,“必须安排工作,欠的工资也必须还,还要付利息”。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文 周甬/图

“借调出去再回来,单位不要我了”

周先生和其他案件当事人相比,性格温和得多,说话不紧不慢。

1988年,老周应聘到一家单位的培训中心工作,后来单位将他借调出去,“1997年5月,等我再回培训中心上班,人家不要我了,先扣押、后停发我的工资”。

他找到领导反映,1999年1月,“领导让培训中心安排我的工作”。可是,培训中心以他长期旷工为由,于同年10月28日将他辞退了。

没办法,他去省人事厅仲裁委员会反映,也立案了,结果他赢了,“裁决是撤销我的辞退决定,协调安排我的工作”。

2000年5月份,原单位撤销合并到新的单位。2000年12月,他拿着仲裁决定找到新单位,可对方不认这个决定。

他又走司法程序,将新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安排工作,并按照仲裁部门的裁决,给他发放工资。

一审、二审老周都赢了,去年11月21日,郑州市中院判决,培训中心重新为老周安排工作,支付周先生自2002年至2012年5月应发的工资数额36万多元。

老周拿着判决书到金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新单位两个月内为周先生安排工作。但两个月过去后,新单位并未按期履行,同时,法院决定再审这个案子。再审期间,周先生拿到了2.5万元,“从今年9月开始,又说不给了”。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家单位已上诉至省高院。理由是,他们和周先生没有直接关系,不是适合的被告。还称,他们曾给老周安排过工作,是他不愿意去。

“那是什么工作啊?我连汽车驾照都没拿到,我怎么给人家修理汽车?”周先生拿着材料让张立勇看。

被迫离婚,城中村租房住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不断地打官司,也不挣钱,有时候还连累妻子。”老周说,妻子因为受不了这样的生活,提出了离婚。

他拿着离婚的协议书说:“看看这协议书,从头至尾就没有提到我们之间有啥感情不和的事,我们从来没吵过架。”

他理解妻子,答应了妻子。

从此以后,他搬离妻子的住处,找战友借钱在北环附近租了个房子。金水区法院的几位执行法官给他援助了几千元钱。

他说,想想自己的现在就心酸,他暂住的地方马上又要拆了,“我马上也要跟着搬,还不知搬哪儿呢?”他希望单位能给他安排工作,并拿到应得的工资。

张立勇:工作得安排,欠的工资也必须给

张立勇当即让二审的办案法官尽快落实此案,要走访相关部门,10天内给结果,向老周回复。

张立勇说,对于事实本身双方都没有异议,“仲裁部门也证明老周是个能吃苦的人,能够独立完成工作”,“我看老周也是个老实人,必须给他安排工作,就是一天也得安排,欠的工资也必须还,还要给利息。”法院要把老周离婚等事向新单位转达,让单位知道老周的不易,尽快解决生活问题。

张立勇还安慰老周,生活费拿到手,工作有着落,尽量和前妻复婚。

老周摇摇头说:“没希望,她有新的家了。”

昨天,对另外两名案件当事人的事,张立勇也要求拿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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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876 2013-10-29 00:00:00 二 55岁的老周想要回工作和工资KeywordPh省高院院长张立勇:10天内给结果借调9年回来,单位不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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