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类建设,超过概算10%或1000万元以上要报批
非基础设施类建设,超过概算5%或500万元以上要报批
本报讯 政府投资项目最初预算上亿元,施工中却因变更设计,追加预算好几百万,到底是“水分”,还是真材实料呢。昨天,郑州市政府下发《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暂行管理办法》,从下月起,将严卡政府投资项目“变脸”。该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规定,文化、教育、卫生、政法等非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变更投资超过原批复概算5%或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须报请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查小组研究同意,由原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对于城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这个口子则卡在“10%或1000万元以上”。
办法强调,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完成,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个人无权修改设计,而且同一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只调整一次概算。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时要限定项目的总额度。施工时,只能在单项工程之间进行调剂,但不得超出批准的总概算。如果确需调整工程概算,需要先由审计部门审计后,原设计单位再调整计划,上报郑州市政府批准。
今后,如果由于项目单位管理不善、失职、渎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弄虚作假、逃避监督,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等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该单位将被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领导人在执行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郑州晚报记者 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