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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颇具闹剧趣味的抚养费纠纷案。 2008年初,刘女士与张先生相识,后来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儿子出生后,双方感情破裂,遂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儿子由女方抚养。协议写明:张先生自2013年5月1日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每3个月交付一次,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30日之前支付。 可是,到了8月底,刘女士迟迟未拿到张先生应付的7月到9月抚养费。9月12日,她到中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月23日,张先生来到中牟法院,将装有1200枚1元硬币的袋子放在桌子上。执行民警劝解张先生,这不仅给法院的工作带来麻烦,也可能会与刘女士产生新的矛盾。张先生说,他很不理解刘女士的这种行为,她为什么不直接向自己要抚养费,非要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而且她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气急之下,自己才作出这种举动。通过劝解,张先生表示以后会与刘女士好好沟通,准时送付抚养费给刘女士。 中牟播报 王书敏 通讯员 马静爽 牛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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