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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维护老年乡村医生的权益,11月12日,荥阳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年满65岁乡村医生领取生活补助申报工作专题会。会上,明确了补助对象、申报时具备的条件和工作程序。市卫生局将联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规范认定程序,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助。 为了做到应报尽报,不漏一人,荥阳市卫生局还充分利用片医负责制地图式定位管理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了乡、村两级片医的职责,统一制定了宣传内容、相关表格报表和工作程序,确保老年乡村医生的利益,使党和政府对乡村医生的关怀落到实处。 据悉,此次补助对象为按照身份证出生年月日标示,194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年龄达到65周岁及以上、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而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二: 一是具有2004年以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二是具有1994年以前(含1994年)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 荥阳播报 杨振芳 通讯员 李博 张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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