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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9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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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120”急救标志 最高罚5万 违反社会急救相关规定将受处罚。 冒用急救医疗中心(站)名称或者“120”急救标志的,由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急救医疗中心(站)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派出急救医疗车辆和急救人员、擅自动用“120”急救车辆执行非“120”急救任务等,将由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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