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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时政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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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孕产期工资福利待遇 也能和企业协商 本报讯 昨日下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明年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女职工在孕产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也能和企业协商。 经过会议的审议修改,将企业方和职工方代表就本企业集体协商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法、支付时间;津贴、补贴标准;奖金和效益工资分配方法;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劳动定额标准、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条件、违约责任。同时,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加入了协商范围内。 对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讨论后未通过的情形,《条例》也进行了增加:草案未通过的,应当重新协商。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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