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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婴儿被抱走18年
家属想知道信息 县政府: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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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婴儿被抱走18年
家属想知道信息 县政府:没义务
河北安新抱婴案开庭 案件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夏凤各坐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外门口哭泣。

超生婴儿被抱走18年

家属想知道信息 县政府:没义务

■事件回顾

1995年5月28日,夏凤各生下第3个孩子,是个女儿。据刘老根回忆,当年6月8日下午,两名妇女来到家中留下400元钱后,将孩子抱走。

2003年,刘老根夫妇将安新县圈头乡政府告上法庭,诉其行政行为违法。安新县法院以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刘家的起诉。随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刘家上诉。

2012年12月15日,保定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责令下级安新县政府15日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今年10月22日,刘领群及案件代理人林峰律师递交了行政诉讼起诉书,请求安新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安新县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昨日下午,河北安新抱婴案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开庭。庭审进行约1小时40分钟,双方就18年前安新县圈头乡政府强行抱走超生女婴是否属于安新县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行了举证和辩论。女婴家属认为,县政府有义务告知当年超生女婴的处罚及送养信息。安新县政府则坚称自己不掌握相关信息,因而无告知义务。案件未当庭宣判。

刘家:要求政府公开女儿去向

2003年至今,刘家一直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找回孩子。2012年,保定市政府责成安新县政府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但后者以不掌握相关信息为由拒绝。

记者获得的材料中,一份是11月2日提交给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的答辩状,安新县政府在答辩状中对原告提出的各项诉讼请求均予以否定。

对于刘家要求县政府公开其计划外生育女儿被送的地址和收养人及其生活状况,安新县政府答辩称,并未掌握这一信息,更没有制作过这样的信息,因此不属于其信息公开的范畴。

安新县政府由此认定,原告提出的申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家属:“调查组”没找过我们

10月29日,该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后,安新县委宣传部称,县政府连夜成立了调查组。

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一有调查结果,会马上对媒体记者和社会公布,并承诺:“调查组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快调查清楚真相,早日对家属和社会有所交代。”

到目前为止,“调查组”成立一个多月了,安新县仍对此没有任何消息对外公布。家属和律师质疑“成立调查组”是当地应付媒体记者和家属的“借口”。

昨天上午,刘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目前为止,“调查组”没有和他们接触过。“我们希望县政府的‘调查组’能来和家属接触,了解相关情况。如果不和家属接触,真不知道怎么调查。”刘家人说。

对此,安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胜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调查组有既定的工作步骤,会在合适的时间同家属接触。

夫妇两人申请旁听获法院批准

昨天上午,刘家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开庭做准备,但他们仍然不敢抱太大的希望,他们怕和前两次官司一样“失望”。

从刘家人接受记者的采访语气中不难判断,经过近20年的漫漫“寻亲路”,他们的心态已经平和了很多。

刘老根、夏凤各夫妇昨天很早就起床了,从衣着到材料,他们为开庭做足了准备。

老实巴交的刘老根、夏凤各不善言谈,他们都想作为家属去旁听下午的庭审,就让儿子刘领群去和法院沟通。

上午,刘领群来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申请,法院批准了刘老根夫妇等多位家属参加庭审旁听。

“孩子丢了18年,找了18年,盼了18年,几乎每一次得到的结果都是‘失望’。为此,2003年开始和政府打官司,虽然没赢过一次,但我们不会放弃的。”刘家家属说。

刘家人告诉记者,如果官司输了,他们将继续上诉。

律师:县政府还是在回避事实

案件代理人林峰分析,从县政府的答辩状来看,还是否认自己是刘家申请信息公开的主体,并推给了乡政府。县政府认为,刘家申请的计划生育的相关情况都是由乡政府收集汇总的。

“另外,县政府还是回避事实,当初抱孩子是否有这么一回事。”林峰说。

记者得到的一份《保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保政行复决[2012]55号)显示,刘家申请信息公开的主体为安新县政府是没有问题的,是正确的。

林峰认为,安新县政府认为保定市政府的决定书是错误的,他们有权利去申请撤销,但他们并没有去申请,证明他们对决定书也是认可的。

“对这次审判,我还是很有信心的。”林峰说。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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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873 2013-12-04 00:00:00 三 超生婴儿被抱走18年<BR/>家属想知道信息 县政府:没义务KeywordPh河北安新抱婴案开庭 案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