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万元为困难群体
提供法律援助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下达2013年法律援助办案经费3500万元,重点投向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经费保障能力较低的困难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专款用于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定额补贴、专职人员办案直接费用以及受援人败诉后确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的鉴定费和仲裁费用等。 郑州晚报记者 李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