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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新农合2013年最高保障达到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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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新农合2013年最高保障达到45万元

本栏目主要集纳近期金水区委区政府的官方资讯、政策法规、时政动态等大事件的新闻发布

■金水·大事件

2013年金水区政府加大新农合财政投入力度,补贴标准达到每人200元,加上个人缴费和其他各级财政补贴,2013年金水区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每人532元,较河南省平均筹资水平高出192元。 为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使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2013年新农合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

从2013年3月1日起,金水区新农合在继续巩固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将乳腺癌、宫颈癌等18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从9月20日起,将小儿苯丙酮尿症等15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大病医疗保障病种增加到35种,在省、市、县医疗机构限(定)额范围内费用按65%、70%、80%的比例进行补偿。

2013年金水区新农合免费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参合农民个人不缴费),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单次或多次就诊累计发生的合规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再得到中国人寿提供的50%大病保险补偿,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

为解决参合农民患重大疾病时的经济困难,金水区委区政府还建立了参合农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区政府每年按参合农民人均10元的标准拨出专款,纳入财政预算。凡区参合农民报销达到封顶线后,符合救助办法规定的,均可享受再救助,最高救助标准10万元。自大病救助制度成立以来,共有70名重大疾病患者得到救助,救助金额225万余元,有效减轻了农民看病的负担,也减少了农村因病致贫的现象。

2013年金水区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合计补偿最高额达到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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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775 2013-12-19 00:00:00 四 金水区新农合2013年最高保障达到45万元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