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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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等地都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大型批发市场要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不能收取任何费用……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于组建专职消防队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消防队组建: 度假区要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将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 哪些地方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办法》指出,消防队(站)数量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产业集聚区、旅游度假区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和地铁管理单位;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和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批发市场;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等,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员待遇: 不得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根据《办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是年龄在18~45周岁的男性公民;符合消防员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水平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执行,消防文员的工资水平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合理确定。 救火费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不得收费 《办法》指出,政府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参加外单位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12月25日前 4种方式提建议 1.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站,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河南省法规规章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发送电子邮件至:xzfgc@126.com。 3.书面意见传真至:0371-69699068。 4.通过信函邮寄至: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邮编:45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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